梅州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新调整-非凡娱乐app
导语 梅州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新规定,在2024年10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小编进行了整理,快来看看。
根据国家部署,2024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按照省局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和《关于部分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2024年10月1日实施。
主要明确以下4个方面:
(一)优化整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
1、公布“取卵术”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废止“经腹腔镜取卵术”等24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修订“睾丸阴茎海绵体穿刺术”等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确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
基于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情况,参考省医保局制定的项目基准价,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3、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4、患者基本医疗费用总体负担
5、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6、地市间比价关系
为具备开展辅助生殖技术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梅州市人民医院、梅州市妇幼保健院)分级制定统一的政府指导价。
“取卵术”等11项按照省基准价下浮10%,“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项目下浮30%。
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下浮8.2%,一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下浮16.2%。
(三)明确生殖类医疗服务支付政策
将省规定的“取卵术”等8个不孕不育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我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同级住院标准执行。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设定为1万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设定为0.5万元。
(四)其他
1、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开展政策实施跟踪监测,强化相关费用审核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2、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等级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指导价,可以下浮不得上浮;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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